我国十分重视生物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近些年,国家发布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提出要发展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供暖供热,推广利用生物质颗粒燃料。2022年中国生物质颗粒产量达767万吨。目前,生物质颗粒行业的企业数量较多,但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行业内的竞争比较激烈,价格战较为普遍。
一、定义及分类
生物质颗粒是利用农业废弃物作为原料,经过粉碎、混合、烘干、挤压等工艺制成的颗粒状的产品,是一种可直接燃烧的新型清洁燃料。生物质颗粒按原材料来源分类包括锯末、秸秆、稻草、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等;按照规格分类可分为直径8毫米,6毫米、10毫米、12毫米、20毫米、60毫米等多规格的颗粒状产品。
二、行业政策
1、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生物质颗粒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国家能源局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生态环境部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是主管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研究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行业自律性协会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科研、设计、生产、流通和服务单位以及中国境内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行业专家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
2、行业相关政策
我国十分重视生物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供暖,在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基础上有序开展新能源替代散煤行动,促进农村清洁取暖、农业清洁生产;制定符合生物质燃烧特性的专用设备技术标准,推广利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国家能源局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提出“要继续推动生物质供暖项目建设,探索生物质资源开发利用新模式”。《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秸秆能源化利用、生物质能清洁供热列为鼓励类。
三、行业壁垒
生物质颗粒行业主要存在客户关系壁垒、原料壁垒、资金壁垒三大壁垒。生物质颗粒下游企业主要是规模较大,环保压力较大,但同时又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的大型工业企业,一旦与上游厂商或经销商达成合作,一般会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生物质颗粒原料的供应受到气候、季节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新进入者需要与原料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生物质颗粒行业的投资规模较大,包括设备采购、厂房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费用较高。同时,该行业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来维持日常运营,因此资金壁垒也是该行业的一个重要壁垒。
四、产业链
生物质颗粒产业链包括:1)上游原材料行业,主要为锯末、秸秆、稻草等农林废弃物。上游设备行业,生物质颗粒加工的整套设备机组包括上料系统、成型系统、出料系统、配电系统;从原料到产品的主要生产设备有装载机、粉碎机、输送带、成型压块机、造粒机、烘干机、包装机等。2)中游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研发及销售行业。3)下游需求行业,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集中供热、热电联产、饲料加工等方面。生物质颗粒产业链如图所示: